2009年10月7日星期三

美國FTC提出規範: 部落客發廣告文不明說要罰

網友一邊叫好 一邊擔心言論自由
中時電子報 ( 10/7/2009 5:06:56 AM +08:00 )
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祭出「部落格置入行銷」的規範,對此,台灣網路業者、網友均大聲叫好,紛紛高呼「台灣也要跟進」,甚至建議電視購物台也一併規範。 美國政府此舉,昨天也在台灣部落格圈引發討論,曾任雜誌總編輯、現為國外大廠語言行銷顧問的部落客傅瑞德,認為部落格... ﹝更多

景氣冷 部落格行銷也「微軟」
中時電子報 ( 10/7/2009 5:06:50 AM +08:00 )
近兩年,台灣部落格行銷也燒得火紅,部落客收受廠商產品或金錢,發表「心得分享」的例子比比皆是;然而今年以來,受到景氣及效果遞減等影響,部落格行銷案源已不若以往,部落客及廣告廠商都被迫尋找其他出路,希望共度景氣寒冬。 台灣廣告主操作部落格行銷的管道,主要... ﹝更多

美國FTC提出規範: 部落客發廣告文不明說要罰
中時電子報 ( 10/7/2009 5:06:46 AM +08:00 )
在部落格或推特分享美食、美容、美酒、科技產品體驗的各種「達人」,影響力已經愈來愈大,但其「見證」是否誠實卻有待驗證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五日宣布,網友將來在部落格評論產品時,必須揭露是否收受廠商的金錢或產品餽贈。違反規定者,每次最高得處以一萬一... ﹝更多

PO文賺好康 部落客要老實講
中時電子報 ( 10/7/2009 5:06:41 AM +08:00 )
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在周一針對廣告代言頒布了新的規定:若企業委託部落格寫手稿或名人推薦產品或服務,後者並因此獲贈現金或禮券等,必須明文承認自己收受了廠商提供的好處,這項規定將在200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,這也是FTC從1980年以來,首度針對部落格修改「親身... ﹝更多

美新規定/部落客行銷 需明列報酬方式
自由時報 ( 10/7/2009 2:49:18 AM +08:00 )
〔編譯魏國金/綜合報導〕暌違近三十年後,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五日通過修訂後的廣告推薦指南,要求部落客在網路上為文推銷商品時,必須註明是否收取廠商或廣告公司餽贈,否則將面臨重罰。這是FTC自一九八○年以來首次修訂這項代言與見證廣告使用指南,以因應... ﹝更多

心得文還是廣告文? 美FTC將對部落格進行管制
NOWnews ( 10/7/2009 12:51:08 AM +08:00 )
部落格興盛後,不少網友喜歡寫產品使用心得,但是在美國,可能不能這麼自由了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﹙FTC﹚在6日宣布,未來寫下自己的商品體驗,必須清楚說明是免費試用或接受廠商酬勞。 在台灣有不少「專職部落客」,包括艾瑪、女王等知名網路作家,經常替廠商宣傳產品,... ﹝更多

FTC網站廣告文揭露規定 也適用於社群網站Twitter、Facebook
鉅亨網 ( 10/6/2009 5:37:39 PM +08:00 )
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 最新法規中,知名公眾人 物使用社群網站如Twitter 或Facebook,現在和使用 部落格一樣,須受到「自我揭露」法規的管理。《Cnet 》報導,FTC 官員表示,若有違規,罰鍰最高可達1.1 萬美元。 公眾人物有時會接受連鎖旅館或高級餐廳招待,之後他... ﹝更多

美國FTC要求部落客要揭露收錢代言真相
iThome Online ( 10/6/2009 1:58:16 PM +08:00 )
若部落客是接受業者金錢或產品贊助而撰寫文章,就會被視為代言,必須揭露被贊助的事實。違反該準則可能會被處以最高1.1萬美元的罰款。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(FTC)本周公布新的廣告代言及推薦準則,要求部落客在接受廠商贊助進行產品報導及評測時,必須公布該事實,新準則... ﹝更多

FTC的自我揭露條款 Facebook、Twitter都在管制之列
ZDNet Taiwan ( 10/6/2009 12:58:29 PM +08:00 )
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針對部落格做出「自我揭露」的最新規範,不過這個法令也適用於Twitter與Facebook的知名用戶。 根據FTC的官員Richard Cleland表示,不論是部落格或社交網路都在該單位的觀察範圍之列,若有違規者,最高罰款可達1萬1000美元。... ﹝更多

美政府規範部落客寫推薦文:不坦白的要罰錢
ZDNet Taiwan ( 10/6/2009 12:52:19 PM +08:00 )
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的修正版規定,獨立部落客若接受商家酬勞或饋贈而寫產品評鑑,但卻未吐實,可能面臨多達1.1萬美元的罰金。 FTC周一公布修正版的「廣告推薦與鑒定使用管理指南」(Guides Concerning the Use of Endorsements and Testimonials in Advertising)... ﹝更多

美規定:部落客需公佈贊助商資訊
網路資訊雜誌 ( 10/6/2009 12:05:05 PM +08:00 )
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(Federal Trade Commission, FTC)宣佈修改廣告法令,說明部落客也在管轄之內,為文者必須公佈與廣告商的「實質關聯」,像是贊助寫文章等等。違者最高可罰金11000美元。 而如果是自行消費產品,並在個人部落格或電子公告欄上公開讚揚者,則不在FTC認定的... ﹝更多